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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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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次数: 7 次  更新时间: 2014-04-04 09:00:50
参考资料:
中国玻璃钢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玻璃钢(FRP),也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是指用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生产的塑料制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国把玻璃钢归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国统局代码30)中的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其统计4级码为C3062。

 玻璃钢行业定义及分类

(一)玻璃钢行业定义

玻璃钢(FRP),也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是指用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生产的塑料制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国把玻璃钢归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国统局代码30)中的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其统计4级码为C3062。

(二)玻璃钢产品分类

玻璃钢产品主要包括:玻璃纤维型材、玻璃纤维板;玻璃钢瓦、建筑用玻璃钢制品;玻璃钢防腐制品;节能、节水和废气处理用玻璃钢制品;车辆运输工具用玻璃钢制品;机械、电机、电器用玻璃钢制品等。

玻璃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玻璃钢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我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造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进行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原为国家发改委,现为工信部;行业协会主要是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和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建立行业信息资料库,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制定行规、公约和行业道德规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协调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有关争议和问题;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标准、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总结会员单位的先进经验、组织协作交流等。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协调行业内的经济活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行业经济指标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以及质量监督和评价工作;推动整个复合材料市场及应用领域的扩大和发展。

(二)玻璃钢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据《玻纤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玻纤总产量280万吨,销售收入800亿元,平均(池窑)能耗减少到0.6标煤/吨纱以下,平均(行业)铂耗减少到0.8g/吨丝,实现出口创汇30亿美元;深化玻纤制品加工、开发更多新产品,不断开拓玻纤制品应用领域。玻纤复合材料正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图表:影响玻璃纤维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情况

年份部门政策名称项目
2005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3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
   限制类: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淘汰类: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2006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预浸料制造技术及关键设备技术,3万吨/年以上池窑拉丝技术及玻纤制品深加工先进技术
2006科技部、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性能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预浸料,高模量玻璃纤维制品,高硅氧玻璃纤维制品,超细石英玻璃纤维丝,高性能石英玻璃纤维纱,包覆型镀铝玻璃纤维
2006商务部、科技部《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高强度玻璃纤维和高弹性模量玻璃纤维,石英玻璃纤维及制品,连续玻璃纤维原丝毡及玻璃纤维表面毡,微电子用玻璃纤维布及薄毡。
2007国家发改委《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新建玻璃纤维和改扩建玻璃球生产线必须符合准入条件;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特殊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玻璃纤维行业生产企业。
2007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无碱玻璃纤维,低成本、高性能、特种用途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绿色玻璃钢-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玻璃钢输气管道、轴承、渔船、汽车覆盖件。
2007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年产5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生产;连续玻璃纤维原丝毡、玻璃纤维表面毡、微电子用玻璃纤维布及薄毡生产。
2008科技部、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替代传统材料,可显著降低能源消耗的无污染节能材料制造技术。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玻璃钢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2012年10月,工信部发布《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相比于2007年发布实施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来看,2012新版在企业生产布局、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领域全面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从中看出中国玻璃纤维行业从量变到质变转型的决心。

图表:我国新旧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标准对比

版本2012年2007年
生产企业布局  
不得建设地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以及城市建成区、城市非工业规划区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区域。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以及城市建成区和城市非工业规划区。
生产规模  
新建池窑法拉丝玻纤生产线无碱玻纤50000吨及以上30000吨及以上
新建细沙拉丝生产线单窑规模应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新建高性能或特种玻纤生产线坩埚法应达到2000吨/年及以上且产品单丝直径小于7微米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生产规模不小于2000吨/年
工艺要求  
新建玻纤装置要求要采用纯氧燃烧、电助熔、物流自动化、废气余热利用等先进工艺和装备禁止使用国家淘汰的纺织设备织造玻纤制品,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产品生产玻纤制品
能源消耗  
新建玻纤池窑法拉丝生产线粗纱≤0.55吨标煤/吨纱、细纱≤0.75吨标煤/吨纱新建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法拉丝生产线单位综合能耗≤0.37吨标煤/吨纱单位能耗≤1吨标煤/吨原丝
无碱玻璃球窑无碱玻璃球窑单位综合能耗≤0.4吨标煤/吨球单位能耗≤580公斤标煤/吨球
中碱玻璃球窑单位综合能耗≤0.3吨标煤/吨球单位能耗≤300公斤标煤/吨球
环境保护  
环境要求增加“玻璃球熔制工艺中禁止使用白砒作为澄清剂”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外排污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监督与管理  
准入条件达到期限现有玻璃纤维和玻璃球生产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全面达到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玻璃钢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三)玻璃钢行业政策环境总结

我国玻璃纤维企业受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影响较大。从上文中的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对比可以发现,国家政策对玻璃纤维行业中的企业布局地址选择、能耗、生产规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且进入门槛大幅度提高,这将有助于我国玻璃纤维行业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

另外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受出口政策、国外反倾销调查等的影响也较大。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玻纤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5%,国内多家企业随之几乎同时对玻纤进行了涨价调整,以消化不利影响。2009年3月,国家又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很大程度上帮助出口型企业渡过了难关。近年来,我国玻璃纤维企业一直遭遇来自欧洲、印度等地的反倾销调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外销。

图表:近年来我国玻璃纤维企业遭遇反倾销一览表

地区时间调查结果
印度2010年1月印度商务部发布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
 2011年1月反倾销局综合考量进口数量、市场份额、产能、销售数量、费用、利润率、库存量等因素,认定中国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建议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正式反倾销税:
  1)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泰山玻纤、泰山玻纤邹城:20.89%;
  2)巨石集团成都公司、巨石集团九江公司、巨石集团:18.67%;
  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7.46%;
  4)其他中国企业:40.91%;
  反倾销税征收至2015年12月。
欧洲2010年9月欧盟委员会去年向中国制造的玻璃纤维,征收临时反倾销关税43.6%。
 2011年1月为期5年的玻纤反倾销税在3月中实施时,税率将大幅下调至不到13.8%。
 2012年5月2011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产业的申请决定对中国偏缝玻纤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3月12日欧盟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撤诉申请。欧盟委员会认为,尽管有关利害关系方就其终止调查的提议发表评论,但是此类评论仍无法改变欧盟作出终止调查无损欧盟利益的结论,因此最终决定终止对中国偏缝玻纤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土耳其2010年7月土耳其宣布对部分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土耳其的相关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
 2011年1月终裁税率为23.75%,正式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玻璃钢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玻璃钢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中国的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肇始于1958年,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1958-1978年为第一阶段,致力于国防军工,从无到有,为中国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发展打基础。②1978-1998年是第二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需求导向,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厚积薄发,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全面开花。先进复合材料开始起步,初步建立了完整的研发生产测试体系。③1999年以来,新产品迅速上升,新产品、新工艺与世界同步发展,中国的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开始腾飞,先进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领域获得了新的发展。

由于玻璃钢具备优越的性能,并且有利于环保,国民经济各领域都开始使用玻璃钢来代替其它材料,并且需求有逐步扩大的趋势。目前,玻璃钢产品应用市场已涵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黑色冶金业、有色冶金业、电力行业、煤炭业、石油化工、化学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汽车及摩托车制造业、铁路业、船舶工业、建筑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电子工业、邮电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农业、商业、医药卫生业、军工及民用等各个领域。

图表:2012年中国玻璃钢行业状态描述总结表

状态描述指标结论
行业产值2011年玻璃钢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77.52亿元;
 2012年玻璃钢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95.94亿元。
行业销售2011年玻璃钢行业实现销售收入570.25亿元;
 2012年玻璃钢行业实现销售收入716.05亿元。
行业利润2012年玻璃钢行业实现产品销售利润87.5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为56.27亿元。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玻璃钢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玻璃钢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玻璃钢行业国内领先企业

(一)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二)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三)山东省腾翔玻璃钢集团公司

(四)山东省武城县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五)荣成市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

(六)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七)沁阳市锦辉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八)四川金炜集团有限公司

(九)山东胜利新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新疆永昌积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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