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运营
移动运营行业是指生产经营移动通信服务的第三产业行业。移动通信是指通信双方或至少有一方是在移动状态中,构成移动体和固定体之间、或各移动体之间的通信,从而实现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传送、发射与接收。
- 词条目录
- 2.1 移动运营行业管理体制
- 2.2 移动运营行业相关政策
移动运营行业定义及特征
移动运营行业定义
移动运营行业是指生产经营移动通信服务的第三产业行业。移动通信是指通信双方或至少有一方是在移动状态中,构成移动体和固定体之间、或各移动体之间的通信,从而实现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传送、发射与接收。
随着移动通信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类型越来越多,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按应用类型可分为集群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寻呼系统、无绳电话系统和公用移动通信系统;按无线网络结构可分为大区制移动通信和小区制移动通信;按使用对象可分为民用移动通信和军用移动通信;按使用环境可分为陆地、海上和航空移动通信;按多址方式可分为频分多址、时分多址、码分多址、空分多址及混合多址移动通信;按服务区覆盖范围可分为宽域移动通信和局域移动通信;按传输信号形式可分为模拟移动通信和数字移动通信。
移动运营行业特征
(1)行业成长性分析
从全球来看,中国的电信运营业仍然处于其成长期,尤其就手机用户而言,中国拥有着高达十几亿用户的全球最大的电信服务市场。相比于日本、欧洲等国家已经高达80%以上的渗透率和市场规模增长见顶的现状,中国移动运营商的成长性应高于其他国际运营商。
未来几年,部分国家移动用户增长趋势将呈下降趋势,而且各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增长速度的变化也有所差异。经济发达而普及率又较低的国家如美国仍保持着可观的增长速度;经济水平一般而普及率较高的国家如韩国则明显显现出增长后劲的不足;考虑到中国向好的宏观经济背景以及较低的移动电话普及率,移动通信的增长将会保持。
从市场价值和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的横向比较来看,在未来的五年里,中国将开始由电信业规模扩张型国家向电信市场价值增长型国家转变,也就是逐步由一个发展中国家向发展后期或准发达国家转变,这种地位和角色的变化需要行业和各企业的管理者及时转变对中国电信业国际地位的认识。
(2)行业垄断性分析
电信业投资量大,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回收期长,需要协调的关系很多,为避免私人资本控制而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多数国家通过设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控制电信行业。移动运营作为电信行业中间一个环节,同样具有行业垄断性。主要表现在:
1)企业数量有限。投资者为实现规模经济和减少对资源的浪费,一般在同一项目上尽量避免重复建设,所以移动运营行业的企业数量很少。
2)移动运营商经营具有公益性。电信行业要为社会提供公共通信产品和公共通信服务,满足社会需求,企业经营公益性较强,特别是普遍服务机制,使得电信业不能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则运作。
3)电信企业的目标与公共目标难以协调。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但自然垄断的公益性又要求以较低的价格和较好的质量服务于公众,诸如电信企业存在的服务问题。
4)企业处于支配地位。企业常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以较劣的产品和较差的服务换取较高的收费,甚至附加种种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3)行业周期性分析
通信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通信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驱动因素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的波动、监管政策的变化、新技术的推动以及创新业务的应用。随着电信重组的完成以及2013年4G网络牌照的发放,整体通信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进入一个加速提升阶段。
移动运营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移动运营行业管理体制
中国电信行业监管问题一直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8年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发布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说明中指出,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从此,运行10年后的信息产业部将并入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产部现有职能将整体并入工业与信息化部,信产部目前管理通信业的职能也将并入新组建的工业与信息化部。
此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不利于工业的协调发展。为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有必要对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2008年6月29日,工业与信息化部正式挂牌成立。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主要有6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通信发展司、电信管理局、通信保障局、无线电管理局、信息化推进司、信息安全协调司等部门。
中国电信行业监管最主要的特征是非对称管制。所谓非对称管制(Asymmetrical Regulation),是指政府管制部门对处于不同市场条件下的电信经营者予以区别对待,制定有利于新电信运营商的倾斜政策和法规,在一定时期内,人为地制约处于支配地位的电信经营者对市场的控制力,而放宽对新电信经营者或处于非支配地位的电信经营者的管制,以达到进入电信市场的所有经营者能公开、公平竞争的目的。
非对称管制广泛存在于中国电信管制的方方面面。比如在资费管制上,联通的移动业务和固话业务享有一定幅度的优惠。但非对称管制的负面作用也相当明显:使市场价格杠杆失效、影响企业投资决策和消除了对创新的激励等。由于市场竞争尤其是替代竞争的发展,非对称管制已经失去其作为促进有效竞争手段的作用,而更有可能演变为阻碍竞争的因素。目前,某些非对称管制政策已不再执行,比如电信重组和3G牌照发放后,原有的只能运营移动业务或只能运营固网业务的运营商已经具备全业务运营能力。
其根本原因在于,移动通信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其网络和用户资源增长很快,移动运营商有足够的力量与固网运营商展开基于网络设施的竞争。更一般地讲,经过这些年电信竞争的发展,形成全业务运营商竞争格局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中国电信业进入政企分离之后的全面竞争时期,电信管制的目标已经从以市场监管为主,兼顾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转向为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利益成了电信监管的首要任务。无论是要求短信互联还是力促普遍服务以及鼓励运营商业务创新,无不体现出以人为本、谋求消费者权益最大化的特征。
移动运营行业相关政策
1、电信体制改革
2008年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启动新一轮电信重组。
此次电信业重组和改革对中国电信行业竞争格局及新技术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通过此次重组,将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竞争对手实力更加均衡;新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展全业务运营将面临不对称管制政策,这将对弱势运营商发展起到扶持作用,弱者发展速度将加快,强者发展将趋稳,一定程度上将改善目前严重失衡的竞争架构。
中国电信建设市场一次新的启动,对通信设备制造业来说是个好消息,尤其是3G设备制造商。三部委公告明确指出,改革重组与发放3G牌照相结合,重组完成后发放3G牌照,这将大大刺激3G产业链的发展和成熟,3G设备制造商应积极准备,以期更好地争夺和分享中国3G建设启动带来的市场盛筵。
2、三网融合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1)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3)加快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4)强化网络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5)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网融合将带动包括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光纤通讯设备制造商在内的整条产业链的发展。
当前,电信资费的管制框架由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组成,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价格法》,第二层为《电信条例》,第三层为一些部门文件。电信资费管制框架的详细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电信资费管理是信息产业工作重点之一。工信部2008年继续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改革,完善在政府宏观调控之下主要由市场竞争的机制,实行上限管制外,逐步实现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2008年1月7日,原信产部公布新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信部电【2007】557号),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信部电【2006】648号)同时废止。根据新办法计算的结算费用较原有结算费用大幅下降六成,将直接减少运营商的相关费用支出。拉低结算费用最受益的主要是联通、铁通等缺乏骨干网和海外出口的中小运营商。
2008年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原信产部联合对外公布了降低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最终方案。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对两大移动运营商营收影响有限,但势必使得移动对固定电话的替代效应加剧,固网运营商市场竞争力更显弱势,将使电信市场失衡问题更加严重。
2008年2月14日,原信产部下发《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信部清【2008】81号),指出中国电信资费设计和宣传环节中仍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方便用户比较和选择,电信企业在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可供用户选择的同一网络的资费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种。
2008年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的资费管理方式,将普通固定电话、市内用户中继线、窄带ISDN、分组交换、话音(音频)电路、数字数据电路(DDN)、数字电路和帧中继等业务的临时短期租用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收费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改变,将有助于电信资费的进一步降低。因为,电信资费采用政府指导价的一个作用是避免价格战和恶性竞争,而资费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后,一些低端、技术含量较低的电信业务项目资费将出现下降,各大电信运营商将根据自己的经营行为,制定相关的资费政策。
2009年12月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长途电话时,将现行同时收取的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两项,合并为"长途通话费"一项资费。除IP电话外,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国际及台港澳长途电话,只收取国内、国际及台港澳长途通话费。合并后的长途通话费仍实行资费上限管理。
《通知》同时明确,移动电话在国内漫游状态下,拨打国际及台港澳电话,不再加收国内漫游主叫通话费,只收取国际或台港澳电话通话费;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时,继续按《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不超过每分钟0.6元。
移动运营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截至到2013年11月底,中国移动的用户数量已经达到7.63亿户,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用户数量分别为2.79亿户和1.85亿户。在3G用户方面,2013年11月底,中国移动的3G用户数量已经达到1.81亿户,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3G用户数量分别为1.19亿户和1.02亿户。随着4G网络牌照的发放,未来移动运营行业也迎来快速发展新阶段。
图表3:2011-2013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3G用户数量(单位:万户)
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移动运营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移动运营行业国际知名企业
美国AT&T
日本NTT
美国Verizon
德国电信
西班牙电信(Telefónica)
英国Vodafone
法国电信(France Telecom)
意大利电信集团(Telecom Italia Group)
日本KDDI
移动运营行业国内领先企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