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服务热线400-068-7188

水力发电

简体 | 繁体 | 分享 | e 100
编辑次数: 6 次  更新时间: 2014-03-23 10:20:51

水力发电,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国把水力发电归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其统计4级码为D4412。

水力发电行业定义

水力发电,指通过建设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生产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国把水力发电归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其统计4级码为D4412。

水力发电利用江河水流从高处流到低处的落差所具备的位能做功,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为了有效利用天然水能,需要人工修筑能集中水流落差和调节流量的水工建筑物,如大坝、引水管涵等。因此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但水力发电效率高,发电成本低,机组启动快,调节容易。

水力发电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水力发电行业相关“十二五”规划解读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解读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明确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

在水力发电方面,规划中明确指出,坚持水电开发与移民致富、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强流域水电规划,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全面推进金沙江中下游、澜沧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雅鲁藏布江中游水电基地建设,有序启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怒江水电基地建设,优化开发闽浙赣、东北、湘西水电基地,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乌江水电基地;统筹考虑中小流域的开发与保护,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积极开发小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

“十二五”时期,开工建设常规水电1.2亿千瓦、抽水蓄能电站4000万千瓦。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分别达到2.6亿千瓦和3000万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解读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实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1.4%和15%的目标,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培育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中明确指出,要优先开发水能资源丰富、分布集中的河流,建设十个千万千瓦级大型水电基地。重点拄送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中下淳、黄河上游、雅鲁藏布江中游等流域(河段)水电开发,启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怒江等流域水电开发工作。

图表:“十二五”水电发展目标(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十二五”水电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水力发电行业研究小组整理

《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解读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了《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以保障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和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为主线,提出了“十二五”水电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水电发展布局和重点领域进行了部署,并从完善移民政策、做好生态保护、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水电发展的重要依据。

◆ 发展目标

按照实现能源发展目标,促进技术和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安置移民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水电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水电建设平稳较快发展

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1.2亿千瓦,抽水蓄能0.4亿千瓦,新增投产0.74亿千瓦,2015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9亿千瓦(抽水蓄能0.3亿千瓦),年发电量9100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绚3亿吨;2020年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2亿千瓦(抽水蓄能0.7亿千瓦),年发电量1.2万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约4亿吨。“西电东送”能力不断扩大,2015年水电送电规模超过8400万千瓦。

——生态保护取得重大进展

环境友好的水电开发和河流生境修复技术取得新的突破,主要流域生态安全监控、环保综合措施和生态调度体系逐步形成,已开发河流生境修复与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与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初步建立。

——移民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水电开发机制和移民安置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电开发与移民群众、地方政府的利益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移民政策措施体系初步形成,移民安置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明显提升,移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重点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基本解决,移民社会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库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科技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水电建设坝工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复杂地质条件、高地震烈度及300米级高坝等筑坝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装备制造水平明显加强,百万千瓦级常规机组和40万千瓦、500米水头以上抽水蓄能机组全面实现自主化。水电科技研友、装各制造、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基本健全。

——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水电行业管理显著加强,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水电开发政策体系和投资体制更加完善,水电管理体制和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科学合理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和运营机制基本建立。

——国际合作取得重大进展

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领域不断扩展,合作水平明显提高。“走出去”战略实施进一步深化,国际水电资源合作开发规模不断扩大。跨界河流共同开发取得积极进展,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建立。

◆ 投资估算

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水电建设投资需求约8000亿元,其中大中型水电约6200亿元,小水电约1200亿元,抽水蓄能电站约600亿元。

按20%的资本金比例测算“十二五”期间资本金需求为1600亿元,融资6400亿元。西部的四川省和云南省是水电建设的重点区域,水电建设投资分别达到3300亿元、3400亿元。

◆ 综合效益

水电具有发电、防洪、航运、灌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效益。

“十二五”期间,水电将累计提供4.2万亿千瓦时的清洁电力,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应节约12.7亿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6.4亿吨,对减轻大气污染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具有巨大的环境效益。

“十二五”期间,随着溪洛渡、糯扎渡、锦屏一级等一批大型水库建成投产,金沙江、澜沧江、雅窘江等河流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进一步增强,水电综合效益发挥进一步显现,对下游河段及河口区域的水环境改善,城市和乡村供水条件改善,河流湿地生态功能维护都有积极作用。初步统计“十二五”新投产水电可新增调节库容约240亿立方米,防洪库容约56亿立方米,灌溉面积约370万亩,改善航道900余公里。以糯扎渡为例,糯扎渡是阑沧江干流骨干水库,装机规模585万千瓦、调节库容达114亿立方米,电站建成后每年可援供24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力,可将景洪市城市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水平,可将下游枯水期平均流量提高70%,发电、防洪、水资源调配等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国水电将至少拉动11000万吨水泥、1700万吨的钢筋、600万吨钢材的生产。水电建设和运行期间还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大量的税费收入,初步测算,运行期年均税费可达1800亿元。此外,电站建设对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就业、促进城镇化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水电上网电价改革分析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年内出台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2013年初,发改委已在小范围内对水电定价机制的改革征求了意见,预计有关指导意见将在条件成熟后下发并实行。从改革方向上来看,未来水电上网电价将参照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并且水电上网电价也将随着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 水电上网电价改革可能针对新建电站

分析认为,国务院所谓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很可能只是对新建水电站的“水电定价机制”而言,而不大会涉及正在运行中的水电企业。否则的话,政府必须先对所有现行水电站的上网电价进行一次全面的电价改革。

政府基本上不可能对所有的老水电站也进行上网电价的重新核定。首先,如果进行这种改革的话,就意味着我国的上网电价将要全面实行市场化的机制,完全由平均的销售电价决定上网的电价。如果这样,那么首先要改革的必定是我国最大量、最主要的火力发电,而不可能仅对其中的水电上网电价实行市场化的改革。

水电上网电价定价政策分析

1、标杆电价

随着厂网分开和电力市场的改革试点的推进,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发电企业新投产的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的机组在同一地区实行统一的标杆电价政策,按照社会平均成本,依据经营期上网电价测算方法,分别确定各省新投产机组的上网电价。

标杆电价改变了过去事后定价、一厂一价的情况,采用各个区域的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为降低新建项目的造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此后,鉴于水电行业投资差异过大的特殊性,而标杆电价核定过于简单,形成一刀切的局面,缺乏一定的科学性,部分省份取消了标杆电价定价政策。目前只有少数省份在执行标杆电价政策。

2、成本加成电价

随着部分省份停止水电标杆电价政策,其水电上网电价政策又回到2004年实行标杆电价前执行的经营期电价,根据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统一规范的电力企业资本金收益率水平)的原则制定上网电价,也就是按投资额及发电量等因素成本综合加成,确定上网电价。

成本加成电价是目前水电上网电价很准的主要方式。

3、跨区送电电价

跨区送电的水电企业,上网电价是按照各受电省区电厂同期平均上网电价扣减输电价格后,按各省区受电量加权平均确定。例如,2012年度发改委核定国投电力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统一送江苏省、重庆市和四川省的上网电价为平均每千瓦时0.3203元。

目前水电电价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

◆ 电价水平存在的问题

1、不能鼓励投资者降低资金成本:如果利用自己的资金,或通过优化资金渠道,以低资金成本获得贷款,企业上网电价核实也会根据成本相应的降低,项目的收益并不会提升。

2、不利于发电厂控制造价:成本无约束,市场无竞争,在利益推动下,层层加价,造价日益攀高,用电负担加重,影响电力市场的扩大。

影响:电价水平存在的问题严重导致了水电投资的非市场化,其开工、投产进度低于预期。

◆ 电价结构未理顺

1、不能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担负调峰和备用容量的电厂,给系统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但却因发电量较少,回报偏低,降低了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2、不利于系统调峰运行

由于电厂的效益与发电量捆在一起,发电量越多,电厂的效益就越大,使得每个电站全天24小时满负荷运行,不愿承担调峰任务,造成系统运行低谷周波上升、峰荷电力不足,安全和可靠性受到不利影响。

3、不利于优化电源结构

投资者不愿向具有调峰能力的水电厂、抽水蓄能电厂、燃汽轮机机组等具有系统效益的电站投资,造成电源结构配置不合理。抽水蓄能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于电价改革不到位,其开工和投产规模显著低于规划目标。

水电上网电价改革方向分析

◆ “容量电价+电量电价”模式的两部制电价

竞价上网是整个电力改革的方向,在保证电力供应安全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价格体制,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竞价上网后价格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区域竞争性电力市场并实行竞价上网后,参与竞争的发电机组主要实行两部制上网电价,容量电价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确定。“容量电价+电量电价”模式的“两部制电价”将成为今后竞争性电力市场的核心定价模式。通过实行两部制电价,达到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打破垄断。

两部制电价是水电电价改革的目标,上网电价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水电站投资大,发电季节性强,投资成本差异大,通过由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制定出容量电价弥补水电的低效益甚至无效益投资,使水电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律参与电量电价的竞价,形成多赢的竞价态势。

水力发电受来水季节性变化的影响,装机容量不能随时都投入系统运行,对应一定时期应确定其可用容量,两部制电价中的容量可反映这种特性,是由装机容量除去空闲容量来确定的。

水电机组具有灵活的调峰性能,可用容量依据水库的调节性能不同可分别承担电力系统发电容量中的基荷和调峰容量。两部制电价中的容量及容量电价可按水电站水库调节能力及机组造价水平进行分类,反映水电调峰容量。

水电站在系统中承担的调频、备用等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独特的贡献,如计其动态效益加入两部制电价形成动态辅助电价,改进后的两部制电价可完整反映水电发电效益。

水电上网电价改革影响分析

我国水电价格形成机制或面临重大调整,上网电价由成本加成的方式改为参照电力消纳地(区域)平均上网电价水平核定,核定后的电价将随消纳地平均电价调整而调整。对于已核定上网电价的老电站项目,则有可能在合适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其上网电价。

按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水电上网电价,可以提高水电投资者收益,并使水电投资者形成固定投资回报预期,有利于加大水电投资力度,实现“十二五”到“十三五”大幅提高的水电发展目标。

水力发电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经过几代水电建设者的艰苦努力,我国水电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除常规水电站外,还建设了抽水蓄能电站,为水力资源较少地区电力供应做出了不少贡献。

据统计,2013年我国水电新增装机近3000万千瓦,总装机超过2.8亿千瓦。这是我国有史以来装机容量增长最快的年度。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为实现减排承诺,2020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至少要达到4.2亿千瓦。由此可见,今后水电行业将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水力发电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国水力发电行业领先企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力发电行业五力竞争模型分析

供应商议价能力分析

对于水力发电的设备供应商而言,我国水力发电设备的生厂商产能高,设备的供应充足;至于水电站的运营,水力发电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各流域的来水量。综合看来,水力发电行业的上游议价能力较弱。

购买商议价能力分析

水电站所有的发电量将售给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现阶段我国电网处于垄断地位,且售电价格由政府核定。而新的水电定价以成本加成和售电区域电价倒推为主要原则,保证合理回报率,下游的议价能力适中。

行业替代品威胁分析

电力是社会生产活动的必需品,是现代社会的主要能源形势。水力发电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与火电相比具有优先调度的优势;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国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将会降低到6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综合看来,传统的火力发电对行业的威胁较小,而逐渐发展的新能源发电对水力发电行业的威胁有所增大,如近年发展较热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

行业潜在进入者分析

水电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并且存在环境、跨省开发、跨区域售电、大量移民等问题,因此,由政府认定投资主体并逐一核准项目,特大型项目须上报中央部委核准,并在国务院办公会上会商,行业进入的高门槛使得新进入者的威胁较小。

行业现有企业竞争分析

我国的水力发电行业以国有垄断为主,三峡集团的水电装机量约占到全国的11%,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水电总装机规模约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政府鼓励开发,电价由政府核定,优先调度,基本上行业内的竞争较小。

文章评价COMMENT

还可以输入2000个字

评论载入中...

研究员周关注榜

 
 
AAPP
前瞻经济学人APP下载二维码

下载前瞻经济学人APP

关注我们
前瞻产业研究院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我要投稿

×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