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
汽车租赁行业就是专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的集合,它是整个汽车工业链中的一部分,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一个服务型的行业。
- 词条目录
2 汽车租赁行业分类
- 3.1 经营主体与行业监管
- 3.2 汽车租赁相关政策解读
- 7.1 供应商议价能力分析
- 7.2 服务替代品威胁分析
- 7.3 潜在进入者威胁分析
- 7.4 现有企业竞争状况分析
汽车租赁行业的定义
1998年4月,交通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界定: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北京市政府于2002年9月发布《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承袭了交通部和国家计委对汽车租赁的定义,界定: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上述的定义分别都包涵了汽车租赁的三个基本要素: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人)、汽车承租人和租赁标的物一一汽车使用权,并以租赁契约的形式将三个基本要素有机的联接为一体。但美中不足的是,上述定义将汽车租赁服务的内容界定得过于具体,这与租赁业的实际情况是不符合的。
以"不提供驾驶劳务"的规定为例,在实际操作中,汽车租赁就已经突破了该约束,其租赁方式有干租(不提供驾驶劳务)和湿租(提供驾驶劳务)之分。除此以外,还有代租、转租、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从某一角度讲,定义的狭隘性一方面会约束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会阻碍行业管理政策的执行,制造政企矛盾。因此,分析认为,应该抛开其具体的形式、内容,抽象出其一般特性。
根据这一原则,将汽车租赁定义如下: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按照约定,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满足其出行需求,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该定义不仅包括了上述界定的基本要素,扩大了服务内容,而且说明了其服务的功能,囊括了汽车租赁的服务性、功能性、契约性、有偿性四项基本特性,因此具有普遍性意义。
汽车租赁行业就是专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的集合,它是整个汽车工业链中的一部分,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一个服务型的行业。
汽车租赁行业分类
汽车租赁,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两种。其中,融资性租赁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的汽车,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而经营租赁是指租赁公司可以将车辆租赁给不同的人临时使用,是一项可以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
图表1:汽车租赁在汽车工业链中的位置
汽车租赁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经营主体与行业监管
中国最早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无一例外都是从出租企业派生出来的,这主要是由于汽车租赁服务行业早期的业务特点和服务概念与出租比较接近,而且当时正赶上出租行业的不景气时期,部分停驶出租车需要寻求出路,出租汽车企业非常迫切地要将出租车(承租人为出租司机)租出去,这样可以很容易地实现汽车租赁的业务转型。
近年来,由于看重汽车租赁将成为重要的交通方式和汽车销售渠道并对中国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充满信心,一些具有风险投资和汽车行业背景的资本以及国外汽车租赁企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国内代表性企业有: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安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安飞士品牌)、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其中后两家企业侧重汽车短期租。国际代表性企业有:赫兹全球控股(Hens Global Holdings)、安飞士巴基特集团(Avis Budget Group)、欧洲汽车(Europ Car)、美元繁荣汽车(Dollar Thrifty Automotive)。
由于汽车租赁与出租汽车的渊源,在发展初期,汽车租赁被作为出租汽车业进行监管,必须获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1998年,交通部和国家计委发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租赁的行业监管及汽车租赁开业的行政许可。2004年,《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废止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力度大幅削弱,除上海外,包括北京、天津、广州等在内的多数地方放弃了汽车租赁的行政许可并探索其它监管模式,比如:北京市颁布汽车租赁经营服务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部分省市将汽车租赁作为道路运输辅助服务纳人《道路运输条例》进行管理。在对汽车租赁的数量控制上,多数城市采取放开政策,上海实行严格的规模控制。
汽车租赁相关政策解读
图表2:汽车租赁相关政策
时间 | 重要事件和相关政策条例 | 内容和目标 |
2011.4 |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明确了今后5年至10年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提出了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
2011.9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 将租赁车辆确定为营运性质,报废年限为15年。 |
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前瞻研究院监测的数据显示,2005-2012年,我国汽车经营租赁市场逐年增长,年复合增长率为25.13%。2012年,汽车经营租赁市场规模约2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率为9.09%。而与美国240亿美元的市场相比,我国汽车经营租赁市场仅为美国的16.67%。
具体行业财务指标、经济指标、效益指标等更多内容详见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汽车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国际汽车租赁行业知名企业
赫兹全球控股(Hens Global Holdings)
安飞士巴基特集团(Avis Budget Group)
欧洲汽车(Europ Car)
美元繁荣汽车(Dollar Thrifty Automotive)
中国汽车租赁行业领先企业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千里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广汽商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供应商议价能力分析
汽车租赁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汽车制造行业,汽车租赁行业对汽车制造行业的议价能力较强,相关因素分析如下表所示:
图表3:中国汽车租赁行业对上游行业的议价能力分析列表
相关因素 | 相关因素分析 | 汽车租赁行业对该行业的议价能力 |
上游供给充足 | 汽车租赁企业以股份制和私营为主,资本金有限,汽车租赁企业难以从汽车制造厂商那里得到价格优惠。然而,国内汽车制造商面临巨大的库存和销售压力,会把汽车租赁作为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 | 较强 |
上游集中度低 | 汽车制造行业集中度较低,汽车租赁行业对供应商的选择自由度较高,故汽车租赁行业对上游行业的议价能力较强。 | 较强 |
服务替代品威胁分析
汽车租赁面临的替代品有出租车、个人购车、公交车和地铁。有以下因素决定这些替代品的威胁是比较小的。首先,国内汽车租赁绝大多数是以中档车为主;其次,例如上海汽车租赁的消费结构为单位公、商务活动用车的市场份额为57%;家庭私人用车的市场份额为43%,这些人或单位较少受到这些替代品的影响。对于个人购车而言,中高档车越来越多地走人寻常百姓家,对中档汽车租赁的确造成很大的冲击,但由于上海养车费用太高,一定程度上减轻它的替代威胁。总而言之,替代品对于汽车租赁市场的威胁很小。
潜在进入者威胁分析
潜在进入者威胁的威胁程度取决于进入障碍和原有企业的反击程度。
图表4:汽车租赁行业潜在进入者分类
现有企业竞争状况分析
现有企业间的竞争指的是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已存在的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首先,尽管市场集中度不高,但大公司占据租赁市场的中高端,而剩下的小规模企业在中低端市场激烈竞争,特别是经营黑车租赁的企业。
其次,行业有很高的固定成本,汽车租赁要付出很大投资购买车辆,而轿车的降价速度快、幅度大,给租赁公司造成很大的沉没成本。为了尽快收回成本,只能加大竞争力度。此外,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租赁行业提供的租赁服务差异性很小,为了吸引客户,只好打"价格战",降价的同时为了维持利润无形中又降低了服务的质量。
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大多定位趋同,差异化不明显。同时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较少,营销方法落后。企业的客户多是由熟人介绍的,企业还没有意识到促销宣传的作用,各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